2017年开始,重庆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增加,为了满足合理的刚性需求,抑制“短期投资客”,防止“短期投资客”扰乱市场秩序、哄抬房价。重庆楼市目前都有哪些房产政策?置业大重庆,来回顾一下:

控价措施

重庆房地产政策通过限售、公积金认房认贷、二手房首付比例提高、房产税、竞自持租赁等多渠道、多方式调控,并协同九大部门多方监控,调控措施得当合理,对维护重庆房地产市场平稳持续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限售

新房和二手房两年后方能上市交易

重庆的限售令是2017年9月23日发布的,规定重庆市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两年后才能上市交易。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新购买二手住房的认定时间以取得产权登记受理通知书时间为准。

 

二、限贷

公积金“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四成

2017年5月9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的通知》。

《通知》明确写出:即日起优先保障职工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暂停受理主城区范围内非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既认房又认贷”,即:职工家庭无房且无贷款购房记录(含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凡职工家庭有一次及以上贷款记录或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均不属于首套住房范围。

 

三、限价

无具体限价政策,但不排除临时指导价格

全国的限价政策重点落在热点一二线城市以及环核心城市的三四线城市,多数城市并不限价。重庆也没有明确的限价政策。不过,坊间有传言,一些新盘,会根据周边实际情况,出现指导价格。

 

四、房产税

新增三无人员个人住房税

现在国内缴纳房产税的城市只有两个,一个是上海,一个是重庆。自2011年重庆实行房产税后,今年在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基础上,新增加了“三无人员”。

2017年1月,重庆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6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三无人员”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在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两江新区范围内购买首套及以上普通住房个人住房房产税征管工作。调整后的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自2017年1月14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