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房产过户,你会想到什么?也许大多数朋友的回答往往想到的是房产交易。事实上,不仅仅只有房屋出售,还有房屋赠与、房屋继承也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具体的内容有哪些吧!

什么是房产过户?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赠与的房产过户、继承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房产过户注意事项有哪些?

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就是关于房屋过户的详细介绍,提醒各位购房者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带上房产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过户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常会发生的,大家可以多多注意这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