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4月21日,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无证售房、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所抬头的情况,我市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为深入贯彻住建部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持续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即日起,我局将继续深入开展为期3个月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全市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重点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全面整治规范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行为的基础上,重点查处,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非法销售商品房,或以认购(包括认定、预订、登记、选号、排号、发卡等)、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销售商品房的;
(二)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或代理销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房的;
(三)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方式恶意炒作,误导市场预期,扰乱市场秩序的;
(四)以内部认购、排号、排队等方式营造紧张气氛,制造虚假热销场面,趁机哄抬房价的;
(五)其他违反房地产市场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将采取暂停网签销售、限期整改、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公开曝光等措施予以从严查处。
四、敬告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未取得销售许可的商品房,购买时需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载明的楼幢号,并将购房款缴存至《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载明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欢迎广大群众对房地产市场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投诉举报。
电话:87622063
附:公告全文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