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问题编号为777744的网友留言咨询:我在莱山区同德花园购买的房子,现在只有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房子是我以个人名义购买的,现在登记结婚了,想把我对象的户口迁过来,但是我的户口不迁过来,这样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我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烟台市公安局对此回复:张先生,您好,不知您购买的是同德花园一期还是二期,目前一期可以落户,二期暂时还不能办理落户手续,如果您购买的是一期,并且您爱人已经入住,迁您爱人的户口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购房合同、发票、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复印件。2、您爱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您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不明事宜可拨打盛泉派出所户籍室电话6723155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