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实·海上菁英特此为给您提供城市菁英专属服务
特别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
认购时间
★
开始时间:2021年5月10日9:00
截止时间:2021年5月16日12:00
(5月10日至5月15日9:00-18:00
5月16日9:00-12:00)
★
认购地点
★
上海市宝山区沪联路与联杨路交叉口
(上实·海上菁英营销中心)
★
认购流程
★
等候区
认购人本人携认购资料及认购金(须第一认购人借记卡),并准确无误地填写认购需要的相关表单。
初审区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依次排队进场。
复审区
工作人员复核认购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确认。
签约区
认购客户签署《购房意向书》。
财务区
支付认购金(须第一认购人借记卡支付),并开具收据。
打单区
将认购资料录入房地网系统、打印收件收据,客户确认签字。
终审区
核实客户流程及持有资料,无误后盖章,归档离场。
★
认购材料
★
根据上海最新的购房资格管理细则,您需如实核对以下信息,并第一时间告知对应置业顾问。认购所需资料及规范要求如下:
1、所有认购客户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3份】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一页仅限一人;护照复印关键页:照片页、签证页、签名页。
2、认购客户及家庭成员户口本【原件+复印件3份】
户口本复印至空白页第一页
3、婚姻证明(全部婚史记录)【原件+复印件3份】
结婚状态提供结婚证,离婚状态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
★认购截止之日往前倒推三年内有离婚记录的,还需要提供相应婚史的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民事调解书、法院判决书及生效证明,以及前配偶的身份证(如有)、户口本(如有)、名下住宅(如有)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如有)出生证【原件+复印件3份】、产调证明(必须提供)。
4、未成年子女出生证明【原件+复印件3份】
★若未成年子女在国外出生,则需提供国外出生证明复印件及国外出生证明翻译件复印件,并需大使馆公证。
5、所有认购客户及家庭成员的产调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的盖章原件或随申办市民云APP“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3份】
6、所有认购客户及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若有)、预告登记证明(若有)、网签合同(若有)、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若有)。【原件+复印件3份】
网签合同复印关键页:合同编号、产权人、房屋坐落、签字页;其余资料整本复印。
★沪籍认购人2011年1月31日前,与父母共同拥有两套以内(含两套),不在限购范内的房产,除提供产权证外,还需提供可以体现两人关系的证明。
★若名下房产变更导致现产证登记日期在限购政策后的,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交易中心留档)或房屋所在交易中心提供原始产调。
7、沪籍/非沪籍均需提供社保证明(若有,非沪籍需带孔针打)【原件+复印件3份】
8、非沪籍认购客户(外省)需提供社保(带孔针打)/税单证明【原件+复印件3份】
提供本市最近63个月满60个月正常缴纳社保单或税单。
9、港澳台及境外客户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3份】
香港(香港身份证和回乡证)、澳门(澳门身份证和回乡证)、台湾(大陆来往通行证)、境外(护照:照片页、签证页、签名页 需提供翻译件)。提供认购截止日往前推连续满1年的上海市劳动合同复印件及对应的社保单或税单【原件+复印件3份】
10、支付认购意向金的借记卡【复印件1份】
需要借记卡背面防伪条签名栏签字(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同时需要在复印件上填写户名、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手机号。
11、《上海市新建商品住房认购(限购)申报表》/《认购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三年内离婚人士离婚前家庭婚姻情况申报表》/【客户签字+甲方盖章4份】
12、收件收据【客户签字+开发商方盖章4份】
★
认购资金
★
1、个人:
认购金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需交80万元(不高于本次准售房源套均总价的20%);
首套房的存款证明金额为70万元(与认购金合计不高于本次准售房源中套均总价的35%),二套房的存款证明金为220万元(与认购金合计不高于本次准售房源中套均总价的70%)。
2、企业:
认购金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需交80万元(不高于本次准售房源套均总价的20%);
参与认购企业的存款证明金额(与认购金合计)为本次准售房源套均总价的100%。
自然人以个人和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的名义在同一楼盘不得重复认购。
3、存款证明【复印件1份】;
必须是中国境内认购客户本人或直系亲属的存款证明,类型仅限现金活期存款及短期理财。
★
温馨提示
★
1、 夫妻是一个家庭;未成年子女和父母是一个家庭单位;子女18岁后为独立家庭。
2、 认购人以家庭为单位,一个家庭仅限签署1份购房意向书。一经发现办理多份购房意向书,只保留第一份购房意向书的公证摇号资格。
3、 认购前关注支付借记卡是否有额度限制,务必提前开通大额刷卡支付功能,避免因限额而影响认购。(如客户为银行存款或手机银行APP转账的,提供付款凭证截图复印件)
4、 前置查询资料以认购当天提供的资料为准,如资料有误,后果由认购人自行承担。
5、军人需提供现役军官证(含士官)。
6、非沪籍博士(含在读)提供学历证明或学籍证明。
7、认购需填的表格《三年内离婚人士离婚前家庭婚姻情况申报表》、《认购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无客户签字区,需客户在空白处签字。
8、所有本项目代理销售企业以及其他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员工不得入围本项目。
★
重要提示
★
1、认购登记现场不提供复印、打印服务,请认购客户务必将认购资料复印齐全,不接受照片打印件,不符合认购条件的概不予办理。
2、认购客户的最终购房积分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结果为准。
3、所有认购人必须本人到场,不接受委托代办,公证委托书除外。
4、本次房源销售自认购登记、开盘选房,至签订购房合同,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更名(包括加名、减名)。
5、同一认购时段内(自本项目认购开始至摇号结果公布),若认购客户已在本市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认购登记,本项目不再受理,如认购客户故意隐瞒,导致限购查询审核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6、认购登记时,本项目收取的所有审核材料,一概不予退回,由政府相关部门或项目开发企业备案留存。
7、进场须佩戴口罩,请做好防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