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浩俊
由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趋势研究院编制的《中国家庭财富调查报告(2017)》5月24日正式发布。报告显示,在全国家庭的人均财富中,房产净值占比为65.99%,同时,2016年全国居民的房产净值增长幅度达17.95%,房产净值的增长额占到家庭人均财富增长额的68.24%,城镇居民房产净值的增长在家庭人均财富增长中的比重更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房产净值的增长额分别占到了家庭人均财富增长额的75.62%和41.48%。
资产净值是衡量一个家庭富裕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一般情况下,拥有的资产净值越多,说明家庭的富裕程度也越高。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也是中央提出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目标。所以,如何切实有效的措施,提高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是必须做好的一项工作。
但是,由于财产性收入不仅包括居民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也包括不动产,如房屋、车辆、收藏品等。因此,结构是否合理,是否能够有效反映居民的家庭财产收入,也非常重要。正常情况下,不动产收入的占比会较高,特别是房产,会成为家庭财产性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房产在居民财产性收入中的占比过高,也会对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合理性、有效性产生影响,会影响居民的获得感。
事实也是如此,对广大居民来说,生活水平高低,不仅仅体现在名下的资产有多少,也体现在拥有资产状况下的生活状态、生活水平、生活质量,体现在幸福指数的高低。如果资产较多,负债也较多,其他方面的幸福感不强,幸福指数不高,就很难认为这些资产是有效资产,是能够给广大居民带来幸福、产生快乐的资产。搞不好,还会成为负担,成为影响居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不利因素。
而从我国近年来居民资产的变动状况来看,很显然,资产结构是呈不合理状态变化的,房产在居民家庭资产中的比重增长过快,继而导致居民的负债结构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债务负担不断加重。在这样的情况下,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就会下降。更多情况下,居民是在用牺牲幸福和快乐在维持资产的增长,是机械、被动地实现家庭资产的增长,是恐惧心理下通过大幅增加家庭负债实现的资产增长,而不是劳动状态下资产的自然增长。这样的增长,是很难真实反映经济发展成果、反映居民的生活状态的。
值得注意的是,国外、特别是发达国家、高福利国家,住房也是居民家庭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其在家庭总资产中的比重,也有一定限度。如美国,房产占家庭总资产的比重一般情况下都保持在50%之内,更多情况下是40%左右。又如加拿大,在居民自有住房率较高的情况下,房产占家庭总资产的毕生也就在50%左右。可是,我国却高达65.99%。显然,房产在居民家庭总资产中的比重是过高的,是严重挤压了其他方面的资产增长的。相当一部分家庭,可能因为房产占比过高,已经严重损害了居民正常的生活状态,影响了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更为严重的是,房产价值的提高,并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过度发展,房价泡沫日益严重导致的,房产价值很大程度上是泡沫。一旦泡沫刺破,居民的家庭总资产就会大幅下降。最终,会影响居民财产性收入目标的实现。相反,在房产泡沫下形成的居民家庭负债,则不会因为房价泡沫的刺破而下降,导致居民家庭财产与负债结构发生变化,家庭资产负债表出现严重问题。相当一部分居民会因为资产泡沫的被刺破,形成财富的大滑坡,生活水平与质量的大下降,幸福感和获得感也受到极大影响。
眼下,经常出现的一句话,就是要提高广大居民的获得感,要让广大居民能够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成果。那么,获得感哪里来?享受成果的幸福感哪里来?拥有财产性收入当然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前提是,财产性收入不要成为广大居民的负担,不要出现财产性收入增长与居民获得感、幸福感成反比的现象。毫无疑问,让房产占居民家庭总资产的比重回归理性]回归正常轨道,是最为重要的方面。正常状况下,房产占居民家庭总资产的比重,不应当越过50%,超过了,就意味着居民的家庭资产有泡沫了,意味着居民的家庭资产、负债结构出现问题了,意味着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陷入困境了。所以,必须控制房价、控制居民用负债方式增加房产收入的做法,不断地改善居民的家庭资产结构,并通过提高居民的收入增长水平,增加居民家庭资产中动产的比重。不然,中国老百姓在走向富裕的同时,财产多得就只剩下房产了。这样的结构,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不可能提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