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子的话题,似乎任何风吹草动都能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国土资源部、住建部等多部委正紧锣密鼓地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全国联网,目前超过1000个市县的不动产信息平台端口已经接入全国,浙江、福建等省份也完成了全省不动产信息端口与全国的对接。

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全国联网的进程表是,2017年年底完成、2018年投入运营。5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又连续下发通知,要求国土部排查不动产登记“中梗阻”,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

目前,不动产登记的“中梗阻”在哪里? 不动产登记联网是否为房地产征税做铺垫?房价会不会降?个人房产信息会不会遭泄露?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四大问题,我们特地请来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给大家解疑释惑。

不动产登记的“中梗阻”在哪里?

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虽然房屋和土地登记形式上实现了统一登记,但因房屋交易和登记被拆分,房屋交易管理职能由房管部门承担,包括房屋登记在内的不动产登记由设立在国土部门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交易管理和权属登记如果衔接不好,就会给群众带来了不便。

楼建波分析,在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从购房资格的审查、房源的核实到网签、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直至最后的权属登记等都在房管部门完成。目前的新问题是,不动产登记相当于要走完两套程序,一是房屋交易管理程序,二是不动产登记程序。

市民买卖房屋要经过两套程序,就等于排两次队,向两个部门提交同样的资料。而如果房管、国土两个部门之间能够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市民提交给一个部门的资料,另一个部门通过政府网络调取所需资料和信息,市民就可以省去一次排号排队的折腾。而如果房管和国土部门在为市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时,能够通过政务信息系统调取已经登记存储在系统中的证件信息和相关资料,市民还可以少准备一些证件、资料,减少排号排队。

另一个问题是,过去不动产只登记房屋,很少有登记土地。现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将房屋和土地一起登记,对地和房的对应工作要花时间。

“这一方面是我们在制度设计时有些领域没有考虑得十分周全;另一方面从长远看,不动产登记能提高效率。政府部门应该研究房屋交易管理和登记顺利衔接的举措。”

记者从国土部近日下发的排查“中梗阻”通知中看到,通知要求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环节,完善信息系统,不得设置没有法律依据的前置条件,不得增加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材料,切实做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打通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的“最后一公里”。

为房地产税开征做铺垫?

不少人关心,不动产登记全国联网,是不是在为房地产税开征做准备?

楼建波认为,首先,房产税将来很有可能是地方税种,即针对在同一个城市拥有一套或以上的房子进行征收。这一点成立的话,不动产登记联网和房产税之间没有必然关系。同时,在不动产登记统一前,上海和重庆等城市也有征房地产税的先例,很多城市已经做过“空转”,即在系统里测算。因此,这一机制不是建立在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基础上。

目前许多人预测的算法有些简单,即考虑全国有7套房,交6套房的房产税。但是以这种算法,哪套房不征收呢?我个人认为,户籍所在地房屋、经常居住地的房屋和外地的房屋,适用条件是否可以不同?按最新的说法,“房屋拿来住不是拿来炒”,那么常住地的第一套房是不是不用交呢?

当然,不动产统一登记会为房地产税征收提供便利。房地产税是针对房屋和土地的不动产单元进行征收。在原来分开登记的条件下,大多数老百姓(603883,股吧)只有一个房产证和的大土地证,统一登记后房地一体,测算应该更容易一些。

再讨论一个问题,如果房产税开征,你会卖房吗?房产税是不是带有惩罚性,如第三套比第二套征收得高?“房屋拿来住不是拿来炒”,那么不住的房子就要多征税?“我认为不会这样操作,政策导向应该是你如果不住应该租出去。根据征收类似房产税的国家经验,房东的房子如果租出去,就由承租人来承担房产税,当然双方在租价上有交谈筹码空间。”楼建波说。

他分析,房产税征收税收主要有三个理由:(1)筹集国家财政收入;(2)收入再分配;(3)政府表达禁止惩罚态度的方式。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过去土地财政难以为继,房产税比土地出让金更有意义,收入再分配也是有说服力的征收原因。但是第三点不应该成为房产税的主要征收理由,没有必然性。

目前学者正在研究未来的征收税基,是按照房屋面积还是房屋价值?如果按照房屋价值,则可能由于房价涨跌而缴纳不同的房产税。

全国联网后房价到底会不会降?

楼建波认为,不动产登记与房价没有必然联系。就房价本身来说,最终决定因素还是供求关系。房地产周期中的短期主要受信贷政策、货币政策、限购政策等影响,而长周期则由人口、产业、经济等决定的城市价值影响。因此,全面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短期来看可能会导致一些多套房产所有者出售房产,但从长期来看,反而有利于住房回归居住本职功能以及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对于大家关心的是否对于反腐有积极帮助。楼建波认为,统一登记以后,对查处腐败分子不动产确实是有好处。如果没有联网,不容易预测腐败分子可能在何处有房产,而登记的终端是每一个县和市,可以想见这样的成本会有多高。而且,一些人的房产不登记在自己名下,信息不好搜集。统一登记之后,一定会提高准确度。

是否能够打击炒房?楼建波认为有一定效果,统一的信息平台掌握了更多数据,可以及时监测全国的情况。但是他认为打击炒房更多靠税收政策或者国家宏观调控,例如土地供应和房屋去库存。宪法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很少会对买了8套房的人有惩罚措施。

那么征收房产税后,房价会不会跌呢?“我们现在把太多的东西和宏观调控、打压房价联系在一起。我曾经表达过一个观点,如果房价高了就要征房产税,那是否可以说如果房价低了就不征收了?税收政策的制定不是这么草率的,房产税有自身的规律和道理。”

事实上,征收房产税的初衷恰恰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畸形发展。2011年1月28日,上海、重庆两市作为试点城市开始房产税征收。从实施方案看,在上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60平方米的,给予免税;在重庆,纳税人在房产税征收施行前拥有的独栋商品住宅,免税面积为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免税面积为100平方米。这些规定,实际上将大部分的老百姓“排除”出了缴税群体。

因此,对于有自住需求的购房者,不必过多考虑未来房地产税的问题,只要价格合适就可以择机购买。而对于那些有投资投机购房需求的人,则需要认真考虑未来房地产税推出后,对于持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影响。

个人信息会泄露吗?

网上有种说法,不动产登记联网后,会“以人查房”,不少人人担心自己的房产信息泄露。

楼建波分析,这个担心是没有必要的,不动产登记信息也不是谁想查就能查。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隐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严格限定了查询范围和查询申请人。只有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有权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这个担心没有必要。另外补充一点,即使有些部门有权进行查询,它使用的信息必须和查询目的一致,如果不正当使用信息,将会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联网并不意味着个人住房信息对任何人、在任何地点都可以公开,不动产登记制度与财产公开制度有显著差别,不动产登记制度宗旨强调的恰恰不是公开而是保护。

“房子的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每次一有消息,便容易引发恐慌和流言。”楼建波认为,我国不动产登记政策借鉴的是德国和澳大利亚模式。那我们还可以借鉴一下英国,英国在1925年就立法做不动产统一登记,上世纪90年代才在全国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过渡期长的坏处,是有很长时间双轨制。好处在于制度改革的成本比较低,这个成本不仅是金钱上的,还有心理上的成本。这个改革是让大家愉快地自然而然地接受,没有造成人心惶惶,流言四起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