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数据监控中心,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显示,取得夹河岛片区849.58亩土地使用权的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被唯一股东山东高速,两度转让两度失败。挂牌期已重续至10月27日。

第一次挂牌期截至2017年7月24日,无果。

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产权及140220.14万元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动态

第二次挂牌至截至9月27日,无果(前情回顾:合盛地产挂牌转让中|夹河岛850亩土地竞得单位 真实地况上照片(多图))。

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产权及140220.14万元债权转让项目交易动态

今日,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上对其挂牌信息,截止日期已经从9月27日变更至10月27日——续期1个月。

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有趣的是,9月26日,在合盛项目挂牌结束前一天,山东高速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一房产相关公司的股权,集团退出房地产的态度非常明显——“经批准,我单位申请将所持有的山东高速火山岛(漳州)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1182.98万元债权在贵中心交易,现委托会员单位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申请”

山东高速

9月18日房天下追踪报道:夹河岛地块转让最后7天 弃盘的是国有独资特大企业 且干过多次

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转让方名称“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示,与山东高速集团相关的部分交易(以下交易批准单位名称均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如下。

2016年8月5日,转让方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购买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成交价格2125.00万元(成交价=挂牌价),卖掉山东高速绿城莱芜雪野湖开发有限公司41%国有股权。

2015年3月31日,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15%国有股权(项目代码: SZZR15044)挂牌公告期满。在公告期间,有一家意向受让方到中心办理了受让登记,中心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组织交易(转让方名称: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最终受让方为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25%国有股权(项目代码: SZZR16001)挂牌公告期满。在公告期间,有一家意向受让方到中心办理了受让登记,中心拟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组织交易(转让方名称: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因2015年已经转让了15%的股权,所以此次转让时,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总公司的持股比例为85%,转让后将再次降60%。

2014年12月29日,转让方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购买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以成交价格8636.00万元(成交价=挂牌价),卖掉山东高速盛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82%国有股权

背景资料:2015年年初,《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获悉,山东高速集团旗下涉及20余家参股、控股地产公司,均隶属其旗下山东高速股份、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公司两公司。当时的公开数据显示,山东高速股份所属10家地产公司,9家处于亏损。而来自其2015年年报显示,在它控股参股的企业中,有11家公司以地产为主业,其中8家亏损。

企业介绍(来源: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山东高速集团是由省委管理,省国资委出资,国有独资特大型企业集团。职工7万多人,资产规模居全省企业和全国同行业第一位,资产和利润总额均占省管企业1/4,连续九年入选“中国企业500强”。

地产开发相关:资源地产是山东高速集团重要产业板块,含物资供应、房地产开发、城市运营等业务。(一)集团所属山东高速物资集团是包括土地开发业务的综合型企业集团,下辖山东高速重庆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高速海南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权属单位。(二)集团所属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是开展房地产业务的主平台,具有海外总承包A级、建筑总承包一级、装饰装修一级等资质,在济南、青岛、潍坊、东营等地开发多个房地产精品工程。下辖5家全资子公司和2家控股公司。

5家全资子公司:1.山东高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齐鲁建设集团实业发展公司;3.山东省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4.山东高速齐鲁建设集团海阳有限公司;5.青岛齐鲁建设集团总公司;2家控股公司:1.山东高速绿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2.山东高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涉夹河岛地块项目转让详细情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合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 烟台市福山区城里街23号;成立时间 2013年11月11日;注册资本 10000万元;公司类型(经济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须凭资质证书经营)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挂牌价格150693.14万元,其中标的企业100%产权的挂牌价格为10473.00万元,转让方享有的对标的企业的债权本息的挂牌价格为140220.14万元(利息计算截至2017年3月31日)。

2、根据大华审字[2017]190011号《审计报告》、大正评报字(2016)第267A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和《借款合同》,标的企业向山东高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为109362.78万元。截至2017年3月31日,借款利息30857.36万元,本息共计140220.14万元。

3、截止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取得了夹河岛片区849.58亩土地使用权(共7宗土地,宗地面积共计566321.00平方米。其中:一期土地467752.00平方米、二期土地98569.00平方米),处于闲置状态,均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根据烟台市国土局的有关要求,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需要竞得人提供发改局出具的项目立项批文、规划局出具的项目规划方案批复函等材料,由于夹河岛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获得有关部门的审批,不具备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条件,故目前均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4、根据烟台市人民政府2015年编制并公布的《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标的企业所属位于夹河岛规划路以北的烟J(2013)4020号宗地(土地面积199610.0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非建设用地。

5、山东省环保厅《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确定了烟台市大沽内、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域和陆域范围。标的企业所属土地位于内外夹河之间,土地利用与开发须符合水源保护地陆域保护区范围的距河退让限制规定。

6、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大华审字[2016]190161号《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7]190011号《审计报告》和大正评报字(2016)第267A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山东高速进行中的两宗挂牌完整信息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