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这几天,关于“男子买婚房,女友一分钱都没出,分手时房子却变成了她的”的纠纷,房产权属纠纷成为热门话题之一。

2014年,与女朋友恋爱了9年的李先生,支付了18万元以女朋友的名义购买了一间51万元房子作为婚房。随后,李先生每月支付2000多元的房贷。2017年7月,双方因新房装修分手。在挽回感情无望后,两人多次就房子的问题进行谈判,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今年8月,李先生起诉前女友要回这处房产,但却被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在这个事件中,清晰的还款账单,并没有成为帮助李先生要回房子。尽管此事最终能否获取补偿尚无定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房子的归属毫无疑问属于他的前女友。而李先生能否通过其他途径,要求女方给予补偿仍无定论。

当前,除了恋人之间“复杂”赠与,用父母等他人名义购房的现象有所增加,这也会为将来房产纠纷留下隐患。例如,以父母名义购房,可能因为父母有多个继承人,导致日后继承人的产权纠纷。对于可能涉及房产纠纷的问题,建议多使用约定协议等,明确财产归属。

除了产权纠纷等问题,房产的赠与等也建议加入特定约束条件。近日,佛山一起婆媳房产之争,因为梁婆婆当初赠与用途是奖励儿媳,后因发现儿媳所生女儿并非她亲孙儿,儿媳也和儿子离婚,最终法院支持了梁婆婆的撤销赠与行为。在这个纠纷中,梁婆婆当时与儿媳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并在禅城区公证处办理了公证,这些有力的证据,有效地保障了梁婆婆的赠与权益。

上面两起案例告诉我们,对于房产等产权归属,一纸清晰体现当时真实意愿的书面协议,才是捍卫自身利益的最好方式。此外,双方签订的合同,建议能由专业的律师把关,并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