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市房产局公布了今年以来3起物业管理处罚典型事件:2017年1月,对城关区华富小区李某破坏承重横梁一事,给予当事人李某1000元的罚款;3月,对七里河区川林大酒店违规装修、擅自改变原规划设计外立面而提供物业服务的物业企业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一事,给予兰州新阳光物业公司警告,并处1.14万元的罚款;8月,对安宁区飞天世纪新城物业企业违法搭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一事,给予兰州三环物业公司2万元的罚款。
据了解,自今年1月起,全国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认定被取消,为做好物业管理活动事中事后监管,我市积极探索了物业企业诚信等级评定、物业小区服务星级评定、公房管理选聘专业物业集中连片托管等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