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楼市调控政策正加速围堵所有可能出现被钻的“空子”。继此前接连出台多项限购政策后,4月27日,业内有消息称,日前市住建委、市高院等多个部门召开会议,就司法拍卖购房资格进行研究,明确规定今后北京法院竞拍房产纳入本市限购政策范围内、且竞拍方为自然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视同自然人),要求竞拍家庭或个人符合本市限购政策,否则将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据悉,所谓“司法拍卖房产”,是指遭法院强制执行的房产,具体来说,就是在债务人无力履行按揭合同或者无法清偿债务时,被债权人经由各种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价金满足债权。
按照本次业界传出的信息,未来,北京将把对竞拍人购房资格审查纳入北京市的司法竞拍程序,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向住建部门申请审核购房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买受人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在法定期限内,买受人未能完成资格核验的,法院应在《通知书》中载明“买受人须通过购房资格核验后,方可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相关内容,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通知书》及资格核验查询结果通知单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而且,即使竞拍房产不在限购范围内的,也要由住建部门为买受人出具房屋未纳入限购范围告知单。
实际上,以往在进行司法拍卖前,法院都会在相关的网站上刊登拍卖公告,一般法院是将房产委托给拍卖公司,拍卖公司再公开竞买。而在实际操作中,用于司法拍卖的房屋,一直是不受限购政策限制的。有知情人士透露,虽然北京用于司法拍卖的房产项目数量不多,但也成为了一些房产投机客“钻空子”的工具,毕竟在住房购买难度、门槛都相对较高的北京,司法拍卖是他们为数不多的“可趁之机”,可以不受限制地购得房产,再通过正常二手房交易渠道出售牟利。
有分析称,通常情况下,司法拍卖房屋的起拍价是市场价格的八成左右,而且需要一次性付清全款,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入手难度相对较高,所以相对更受手中资金充裕的投资人士青睐。此外,司法拍卖的房屋在权属上可能存在某种瑕疵,如未交齐土地出让金;没有房产证(或暂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等,甚至还会存在未交清物业费、取暖费;房屋里面还留有租客等情况。对于这些问题,法院是不负责解决的,如果参加竞买,这些事务要由竟买人自行承担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