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符合条件的房企可以按批准要求调整项目用地用途和规划条件,限于《意见》印发前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商业商务项目,但印发之后的商业商务项目原则上不得以去库存为由申请调整商住比。
继北京全面叫停商住产品后,上周五,上海和成都进一步出台政策,明确要求严禁把办公用地更改为居住用途,并对项目产品的开发、销售等方面进行了严格的限定。